1我的意见是,房屋买卖合同应自签订之日生效,不以产权过户为生效要件。如专果无当事人之间的特属别约定。
2因为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因为并无任何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要办理登记之后才生效。只是法律规定了要办理登记之后,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其中有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权自交付时起发生转移,但是法律有规定或者是当事人有约定除外。针对房屋买卖来说,就有法律的另行规定,因此要从登记之后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比如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4由此可知,房屋买卖如果签订之后未过户,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6明白了以上道理,你说的男方婚前签订合同情况就不难理解了,此房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因为房屋合同在结婚之前已经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