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设备质保金的比列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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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设备质保金的比例在5%-10%之间,双方协商决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金预留、返唤式;

(二)保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扩展资料:

设备及工程合同中质保金约定注意事项

1、质保金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返还。未留质保金的,难以通过质保金条款达到约束对方按时履行合同的目的;逾期返还质保金的,对方可能会以买方违约为由提出其他索赔请求。

2、合同(尤其是买卖合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质保金,包括质保金的数额比例质保期质保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时间等;

3、买方建立并完善验收制度:产品到货后,收货部门检验部门等验收后及时将情况反馈付款部门,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对质保金进行处理及按时返还;

4、卖方应及时主张买方返还质保金,防止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合同变更转让未通知人,债务转移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可能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或债务转移无效,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5、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主体变更,相关当事人共同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6、按照订立原合同的程序对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主体进行严格审查。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者没有履行能力。合同变更未采用书面形式。

7、发生履行纠纷时,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修改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下难以签订书面合同的,在第一时间内补签,并在补签的合同书上说明原因。

原合同当事人退出合同关系,由新的履行主体参与合同下一步的履行,但对于变更之前和之后相关权利义务的衔接约定不明,导致合同变更后因权利义务约定不明而发生纠纷。

8、变更合同主体时,在变更协议中对于已经履行部分及未履行部分的处理做出明确约定;

9、变更协议的内容不能过于精简,无论变更前后的权利义务主体是否为关联方,都应对此进行详细的明确约定。接收支票收款人名称是否正确,书写是否清楚,字迹是否潦草;大写数字是否正确,大小写的金额是否一致;

参考资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王生饮啖茶 2024-05-15

1、一般情况下设备质保金的比例在5%-10%之间,双方协商决定。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扩展资料:

1、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2、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

4、可能发生质量问题的,有质量保证期限的,产品使用期限相对较长的。 如机器设备、物资采购、建筑施工工程等。 一次性的消耗品、使用期限较短的都不需要质保金。

参考资料: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哈西哈西哈西 2024-05-01

1、一般情况下设备质保金的比例在5%-10%之间,双方协商决定。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扩展资料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1、第二条

(1)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3)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第五条

(1)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2)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指纹锁 2024-04-25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应否收取质保金和质保金的收取比例,一般情况下设备质保金的比例在5%-10%之间,这取决于对方产品的质量及信誉和双方间的谈判情况。
吉吉狼外婆小号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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