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改革的次数和时间
五次,分别是
1.1931年,中共制定了“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革命路线。
2.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在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3.1947年,中共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
4.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土地改革法》,实行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我国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
5.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拓展资料:
土改简介
土地改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土地改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再分配,即把一部分人占有的土地转移给另一部分人所有。
广义的土地改革不仅包括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而且包括土地租赁契约的改变。
土地改革是一种通常存在争议的社会安排或改造,其目的是使政府能够管理土地的占有和使用。
土地改革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所支持的房地产商发起并重新分配,改革目标一般为耕地。有时土改会变为一种更具有革命性的计划,其中可能包括政府的强行拆除或接受,这也是反对土改的主要原因之一。
无论世界各地,纵观其历史,人民对与土地有关的不满一直是挑起革命和其他导致社会动荡的最常见因素。
对于在土地上劳作的人民来讲,土地所有者拥有着特权,即侵吞部分甚至大部分的产品然而并未对生产做出相应的贡献。这是阶级之间的不平等。
因此,土地改革通常是指土地所有权由人数相对较少的富有者、大量土地的所有者(如贵族、庄园、农场主,或通称为土地主)向那些耕作者的转让。
但广义的土改并非完全是这样,政府对土地进行的征收以及农业集体化改造亦被纳入。在改革过程中,部分转让会给予地主相应的补偿,金额从象征性的小数目至土地实际价值均有。而某些改革甚至不需要所有者同意,即土地革命。
在中国大陆和台湾,两次最著名土改运动分别为土地改革运动与耕者有其田运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土地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