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纠正一下“现在在交房的时候实测面积超了10444元,折算超出.05平方”这句话的说法,实测测的是面积,不是超出的房价金额。超出的房价是通过超出的面积乘以原定的售房单价计算出来的。原来的说法是因果倒置了。
如果原合已同明确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82.3平米,售房单价为:2578.7元/平方米,总金额为:212,230元的话,现实测面积超出了4.05平米,即该商品房实际面积为86.35平米;若以原售房单价计算,现该商品房总价应为:222,674元。
与原合同已明确的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82.3平米相比,面积误差为:+4.92%;房价与原定房价总额相比也超出:+4.92%;符合“合同上说的超出百分之三的房价由卖受人承担”的条件,可以找开发商协商解决。关键在于超出3%这句话的解释,有两种理解:
1、误差精度 开发商认为:对自己的产品质量控制很有把握,面积误差很小不会超过3%,如果超出,责任在自己是自己控制不严造成,相应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2、承担责任的界限 3%以内不承担责任,超出3%以外才承担责任。那么开发商就只会承担1.92%的超出部分,换句话说就是只承担4074.8元溢价。
不知以上说法是否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