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地游客,香港旅游业议会有这样的规定:如於购买日起计六个月内(内地旅客)或14天内(海外旅客)提出退货,可获百分百退款。但有关货品必须没有损坏、附有收据正本,并且没有因使用而导致的损耗。
具体退货的运作程序如下:
首先,将你购买的东西拍照,发票,刷卡凭据复印留底。
然后,找你带队的旅行社,把东西和商家给你出局的发票及购物时刷卡的签购单准备好一起交给了旅行社,让他们退。
再准备一封投诉信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如果你有时间,机会去香港,自己拿去购买店退也可以。只是在与店家工作人员交涉时,你的态度一定坚决,不可给他们留下一丝动摇的意思。否则,你会被他们给你换商品,或是再给你些优惠等迷惑而放弃初衷。最好你还需记住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热线:852-29292222,与商家实在难达成共识时用。
退货需注意的事项:
1.物品,购物发票,刷卡消费的单据缺一不可。
2.时间期限。购买之日起六个月内。当然是越早越好。
3.途径。内地游客大多没有充裕的机会去香港购物点亲自退货,委托当地组团旅行社帮助退货是最切实可行的方式。但这种方式不足的地方是时间较长,会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还有就是旅行社的诚信问题也应在考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