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子产品为例,产品合格证除包括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生产单位专及地址等内容外还属应有下列内容。
(1)执行产品标准号。
(2)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
(3)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扩展资料
上海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 17类产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
对由省级发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救生设备等17类产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
此项政策主要改革措施为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在审批发证前,不再实施对企业产品的抽样、封存和检验,由企业在申请时自行提交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简化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审批流程最优、取证时限最短的生产许可证管理模式,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申报。
实行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制。对企业申报材料符合性、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即审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