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主张有问题。
你的物业费需要分2002~2010和2010~至今两段时间分析。
1,2010年至今,你是房子的业主,物业费应该由你支付。
由于未入住,不知道你的采暖是否报停,如果报停,只收取暖气过路费,一般减半收。如果未报停,只有全额缴纳。
2,2010前的物业费用,有点问题。
你通过拍卖获取的此处物业,法院在拍卖的时候是否有说明,拖欠的物业费等内容的处理方式。如果有,遵照执行,如果没有,可以找法院裁定,是你还是前任房主支付。
物业的逻辑有问题。
一个人在物业办公室门口吐了一口痰,
照规定罚款50元。
等物业的出来,吐痰人已经走远了。
正好,你走到了物业门口,
你也吐了一口痰,
于是,物业的要求你交纳50元罚款,
并且还要交前面那位的50元罚款,
合计100元。
给物业的讲这个故事,
如果他们认为合理,你就交吧。追问没有前房主阿好像是开发商拖欠贷款银行抵押法院拍卖,追答那就更简单了。
前期物业一般是开发商暂代的,或者开发商的物业公司,你叫他们自己解决就是了。
不用管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