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_50181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一定的规定,对于回特定答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气候区划 Ⅰ、Ⅱ、Ⅲ、VII气候区 Ⅳ气候区 Ⅴ、Ⅵ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9~15
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及
5.0.2.3 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 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
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至于北面窗户前的建筑物最近距离是多少,你可按北则的建筑它本身要求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