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最好、最快的方法就是与工厂协商。或者向厂里的职工工会请求帮助。
其次,若此方法行不通,那你要走法律程序。第一,你应当证明你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通过这些材料证明:1、职工花名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你发放的工作证和服务证等能够证明你是该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4、你填写过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入职体检表等 5、考勤记录 等。(最好附有公司加盖的公章) 第二,在有了这些证据后,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你在该厂工作了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如果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一年,那么用人单位在与你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要向你支付两倍报酬。2、如果你在用人单位超过一年,那么就视为用人单位与你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