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手房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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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销售方主要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

(一)北上广深以外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二)北上广深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二、城建税

根据不同地区,按增值税的缴税金额,分别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1%。

三、教育费附加

按增值税的缴税金额3%缴纳。

四、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增值税的缴税金额2%缴纳。

五、个人所得税

(一)其他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实际成交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二)其他个人如果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对其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

(三)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十十十月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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