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司法鉴定改革工作会议,研究了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的相关事宜。
我国承认的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只有十所,其中只有三所在高校中:分别为:
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中山大学――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国家级十大司法鉴定中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目前还未公布十大司法鉴定中心的详细地址,须到相关部门咨询。
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办事、立足现有资源、统筹规划设计、合理调整布局和突出工作重点”的原则开展。
遴选出的鉴定机构必须符合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具有高素质的专家型鉴定人队伍和先进的仪器设备、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具备完善的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备的检测鉴定工作管理制度、具有能够满足鉴定业务需要的资金保障、有十年以上良好业绩。
遴选结果得到政法各部门共同认可等基本条件和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司法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