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面积发生争议测量标准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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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5日,原告向被告交纳购房款38万元,购买了被告的商品住房一套。当时被告称该房面积为97平方米。2004年初,该楼其他购房户发现所购房屋的实际面积与被告售房时规定的面积不符,原告为此起诉要求退还该房,由被告返还购房款38万元。

依法分析

根据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房屋面积测量标准如下:

1.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3.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设计规范》计算。(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甩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4.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问、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等;(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5.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人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技巧提示

因为测量过程漫长、计算复杂,业主参与测量的可能性不大。为增强透明性,开发商应有公摊部位的详细资料供业主查阅。如果购房人确实有证据感觉户内面积小,可向房地产产权主管部门申请复查,要求原测量单位复测,还可向上级测绘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

ling爱吃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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