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要分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程转包。专
B、所分包的建设属工程不属于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
C、已经分包的单位,不得将取得承包工程再次分包。
D、分包单位在所分包的工作领域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条件。
2、法律原文为,合同法272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施工人、设计人订立勘察、施工、设计合同。禁止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个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人、施工人、设计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分别与总承包人、勘察人、施工人、设计人向发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交由不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人将其所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7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