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进行家庭装修常遇到哪些问题注意事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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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在装修房屋时,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的问题
虽然国家对此没有做出明文规定,但是考虑到有些业主在装修时不按要求行事,可能对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一定的装修押金是合理的。这样可以提醒业主按照规定装修,同时由于押金最后还将退还给业主,所以对按要求装修的业主没有损害。至于装修管理费是否应收取,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无约定,则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但是,业主在装修房屋之前,需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业主对自己房子进行装修改造。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业主的装修确实会严重破坏整栋楼的安全结构,且会造成严重的房屋安全隐患时,其有权决定制止房主的行文。
二、有关业主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问题
装修垃圾是因为室内装饰装修而产生的建筑垃圾,与日常垃圾清运是不同的服务项目,因此在处理时,业主不能以垃圾由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为由,来对待装修垃圾的处理。如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每自然间20元,如果住户自己清运,并妥善处理,则物业管理公司不收此项费用。如果住户对装饰垃圾处理不当,影响了小区公共环境,应承担责任。
三、业主装修房屋时是否必须聘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装修公司的问题
一般来说,业主装修房屋时聘用装修公司分两种情况:(1)一般住宅小区的业主装修房屋时,物业管理公司不负责推荐装修队伍,由业主自行选择;(2)对于高档写字楼,物业管理公司考虑到装修设计装懂建筑物的利用,因而会指定有关管理条例,要求各业主或使用人聘用其指定的装修公司。但是,根据《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法律明确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因此,业主的装修房屋时并不一定要聘用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公司。
四、业主装修房屋时的限制
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房主当然对房屋享有占有、适用、收益和处分等各种权利,但根据《物权法》第71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机建筑物的安全,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所以当房主在自己拥有或使用的房屋、宅院内增添或改变财产状况,或进行其他行为时,应考虑是否会影响到其他用户。在自己居住的房屋内进行装修、改造等活动时,应注意整栋楼、其他房屋、地基以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如果房主的装修行为可能会影响到他人生产或生活的,或者可能危及整栋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居住的,其他用户都有权要求该房主采取措施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如果已经造成损害的,房主是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的
小演员王沁曦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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