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的歌真的很难唱,对我而言就是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所以在都不敢点Eason的歌。记得陈奕迅曾这样评价自己:“我肥不肥都一样的红”“我唱功不会不好,降低了还是很高”。听了这首《阿牛》,也就理解了Eason为什么有如此底气这样说了。
他的音准极佳,音域宽广,音色醇厚,天生就是唱歌的料,老天爷赏饭吃。不过,中国13亿人,会唱歌的实在太多了。陈奕迅在早期还在炫技,比如第一张国语专辑里的《Style》就是早期的典型炫技之中。飚高音、飚假音、飚爆发力,他都干过。甚至于模仿其他歌手,他也手到擒来。演唱会模仿谭咏麟,让许多人只听CD,没看过DVD的人以为是真的校长来了;03年演艺协会的年会上他模仿四大天王,也是有模有样。差一点,他就成为二三线城市里那些靠模仿天王巨星而维生的“刘德桦”、“张雪友”,兴许在另一个平行时空,我们能在中国移动于某个县城里做手机冲话费的活动时,看见他在台上唱“啊哈,给我一杯忘情水,大家跟我一起来,手在哪里!”
很快,他对唱歌的理解,就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炫技。技巧固然很重要,但技巧本身只是一种手段。能不能打动听众,不是靠技巧,而是靠歌词的内容,旋律的优美,以及最重要的——歌手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