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十五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回难家庭。
有条件的地区答,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
实际使用上可能根据土地所有权的不同有所区别,比如,集体所有土地一般都是农村住宅用地(宅基地),国有用地一般是城镇住宅用地。
正式建设时都需要按照规划、建设部门审批的建筑单体、施工等审批及用途进行建设和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