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物属于固定资产,需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版如下:(1)房屋、建权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如果是准备售出的房屋建筑,属于房地产商的库存商品,不用计提折旧,作为商品。
如果是公司租来(经营租赁方式)的房屋建筑,通过摊销租赁费办法将成本计入本期成本或费用,而不使用折旧方式。
如果是自己的房屋建筑,计入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除非已经计提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