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用相对专业的来口吻来回自答你的问题;回答你的问题之前,需要总结一下你的大论。1,你说的一件事是买房质量不好,当时舍不得退房,后来找开发商时,已经不再。那你就找了物业。你自己顺一下,这跟物业有多大关系。2,物业不是盖房的,物业费不是修家里的,修的是公区。3,你发现房子不好就该退,看涨价就舍不得,你这成就了开发商,开发商走了,帽子就扣在物业身上,这似乎有点不合乎逻辑。4,什么质监局等等,两顿饭开发就能和他们共进退。汶川的质监局呢?干什么吃的。5,百姓是弱势群体,你自己就得避免四个字, 贪 舍不得 。6,就现状而言;你自己要么从新装修,好好的秀秀。另择路就是团结更多的群众,设法找到开发商。这还是有一点难度的。工商可以查一下注册。不过,等你找到时,你的房子在他们的眼里已是维保过期了。7不要老是物业物业的,解铃还须系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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