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担保案例分析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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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根据特权法第176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内务人不履行到容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结合本案例,应先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的物保实现债权,如不足再由装饰公司承担,装饰公司承担后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追偿.
AAA平淡的一生 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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