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法》规定,竣工时需要提交的文件有: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勘察设计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测量核验资料; 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试验资料;工程变更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 来往函件; 监理日记; 监理月报;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索赔文件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监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