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低于60平方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具体执行。
有些地区版用房产证复权印件也是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的或者经过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并且首付款在30℅以上,拥有购房发票、备案单也是可以落户的。
比如根据烟台市公安局便民利民政策有关规定,申请落户前提为在城市购买商品住房并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是否编制门楼牌号码需咨询住房所在地派出所),本人实际居住,对其《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需跨行政区户口迁移的,可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购房发票或《山东省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办理落户。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到住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若公安局必须要房产证原件,就只能到房管局去申请将房产证先借出来,等办理完户口迁移后再还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