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图书馆的读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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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至周日:8:30-17:00周四:8:30-15:00
少儿图书馆:周一至周日:8:30-17:00
周四闭馆(整理书籍、低幼区消毒)
大庆地方文献馆: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周四15:00后闭馆
古籍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周四15:00后闭馆
视障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周四15:00后闭馆
24小时自助图书馆:全年无休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博学大街19号
公交线路:可乘坐35、50、805路公交到大庆书苑站下车;乘坐806路公交车到新城御景下车,向南步行500米即到大庆市图书馆。 为了保障读者权益,构建图书馆的温馨环境和秩序,读者入馆须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凡到馆读者只要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入馆阅览图书、杂志、报纸,但不享受书刊外借和电子阅览服务。2、学龄前儿童、无身份证的未成年读者请在家长陪同下到馆阅读。3、读者如需外借图书,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二楼阳光大厅总服务台填写《大庆市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并缴纳200元押金,方可开通外借功能及电子阅览功能,该功能一次开通,长期有效。4、单独开通电子阅览功能,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二楼总服务台,填写《大庆市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即可开通,无需缴纳押金。5、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入馆。6、请勿在馆区内从事与大庆市图书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7、请在指定地点就餐、饮水,勿携带背包、图书、饮料、食品进入阅览区,请将此类物品在二楼存包处寄存,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8、请保持馆区安静,进入阅览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除特别批准外,阅览室内禁止照相、摄影及用自带数字化设备复制本馆文献。9、请爱护图书馆内公物,如造成桌椅、电脑等相关物品损坏,需按价赔偿。10、未尽事宜,请参阅本馆相关规定执行。 大庆市图书馆参考咨询主要包括文献提供,科技查新、文献查证、检索证明等服务,详情请到馆咨询。大庆市图书馆代检代查委托服务主要有:专题资料检索(包括文摘、书目索引、文献资料汇编、图片、音像等)、原始文献提供(包括复印、打印、扫描、拍照、拷贝等)。

小熊加旺旺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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