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来红十字会章程源
第九条 本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 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本章程 的,可以申请加人红十字会,成为红十字会会员。会员分为个人 会员和团体会员。在校学生加人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 员。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集体加人红十字会的为 团体会员。
第十条 个人入会须提出申请,基层红十字组织批准,报 县级以上(含县)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方可成为红十字 会会员;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集体人会,由县级以L哈 县)红十字会发给证书和标牌,方可成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 对红十字事业有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含县) 红十字会可以直接接收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