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现行二手房交易税费
营业税:买后两年内转手,按评估价5.8%征收,购买满两年回的免征。
契税:评估价答的1%。
印花税:交易价或评估价(取高值)的0.05%。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产权登记费:80元/套。土地登记费:35元/套。
综合服务费: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
下面是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居民个人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满 5 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窗口按照出售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凭缴款证明,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予以土地变更登记。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取消原有加注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记载的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同时还要提醒你,按照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价格出售给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