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限购的
1、东莞户籍在全市范围内限购两套新建商品住房。
也就是说,如果版东莞户籍家权庭有一套房,可以再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如果有两套房,就没有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资格。
2、非东莞户籍,但是有全日本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和购房日前两年内,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即可拥有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资格。
3、非东莞户籍,且不满足2中的条件的,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连续12个月以上职工社保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
4、非东莞户籍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均需要提供购房日前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的职工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5、港澳台居民,且年满18周岁,拥有东莞居住证且在东莞市范围内没有房产,可以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