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军机处 雍正时,在内阁之外另添一军机处。清宫里的文华殿、武英殿,这是内阁学
士办事的地方。雍正又在三大殿背后,另设一个军机处,这就是所谓的南书房,这只
是一所很小的屋子。最初皇帝为要保持军事机密,有许多事不经内阁,径由南书房军
机处发出。后来变成习惯,政府实际重要政令,都在军机处,不再在内阁。顾名思义
,内阁还像是文治,而军机处则明明是一种军事统治的名称。既然最高法令均属于军
机,当然只能说它是军事统治了。不过军机处的军机大臣,也是由内阁大臣里挑选出
来的,在内阁大臣里挑几个出来到南书房协同皇帝办事,如是,皇帝可以不再到文华
殿武英殿商量政事,而只在军机处秘议。所以实际上清代的军机处,也就等于如明朝
般,皇帝不出宫来办事,只在里面找几个私人商量。不过清代皇帝比较地聪明,他们
鉴于明代太监当权而招亡国之祸的覆辙,所以不在里面找太监,而向外面调大臣。但
从制度讲,二者间还是一样。太监也罢,军机大臣也罢,反正都只算是皇帝的私人秘
书,算不得朝廷的大臣。我们上次讲,张居正第一不应有权径下政府最高的命令;第
二不应要人报皇帝的公事也报他一份。一个首长和其秘书,只算是同一个机关。张居
正要人家把公事一份送皇帝,一份送内阁,这便是不合理。倘使张居正正名定义是宰
相,那些公文又只要送宰相,不须再送到皇帝。所以从制度论,张居正的办法终是讲
不通。清代军机处向六部尚书大臣及各省督抚直接下命令,这些发出的命令还是皇帝
的。因为政府最高出命权属于皇帝,军机处不过是皇帝御用的秘书,实实在在只是皇
帝的一个“南书房”。
清代政府发布最高命令的手续,又是非常不合理。他的最高命令称上谕,上谕又
分为两种:一种是明发上谕,一种是寄信上谕。明发上谕都是比较不关紧要的事,譬
如皇帝出外巡幸,上陵,经筵,救荒,以及中央政府尚书,侍郎,地方政府总兵知府
以上的升降,以及晓谕中外诸事,都由内阁拟好,皇帝看过,再由内阁交到六部,这
是中国向来的惯例。寄信上谕是清代特有的,不按上述程序,而直接由皇帝军机处寄
给受命令的人。譬如给江苏巡抚的上谕,直接寄给巡抚,旁人谁也不知道。或者要交
给吏部尚书的,也是直接寄信给吏部尚书,此外无人得知的。开始时,或因军事机密
,才用这办法,后来凡是紧要的事,差不多都用寄信上谕发出了。这种上谕,由军机
处拟给皇帝看,皇帝看过以后,封来盖起一个印,这个印叫“办理军机处”,这是说
办理军机的地方。什么人在那里办理呢?这当然是皇帝了。这个印一盖,谁也不能看
。譬如是有关经济财政问题的,送给江苏巡抚,连户部大臣也不能看。若是有关军事
的,送给两广总督,兵部尚书也不能看。在办理军机处的人,就叫军机大臣,名义上
是大臣,照制度法理讲,并不是大臣,因为他是皇帝御用的,而不是政府的正式最高
行政首长啊。这种上谕封好,办理军机处的印盖了,就交给兵部尚书,并部尚书并不
能拆看,只要他加一个封袋,直接发给受命令的人。如是则一切事情,全国中外各长
官,都直接向皇帝发生关系,其他旁人全都不知道。这不是全国政治,都变成秘密不
再公开了!秘密政治这当然只能说是一种法术,而不能说是一种制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