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需要带什么证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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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2.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证处公证。

3.房产证原件,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三、材料交给房产局后,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

扩展资料:

房屋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2、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3、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产权登记

天晴小姐8755 2024-04-28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扩展资料

不动产登记机关职责:

登记机关的职责是指登记机关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依法享有的职权与应履行的义务。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有不同的规定。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关除有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备的权利之外,对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内容只有消极的登记义务。

中国物权法既没有去试图界定什么是实质审查,什么是形式审查,更没有去回答物权法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去进行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而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中国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不动产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原则性规定。该法第12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2、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当事人。

3、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具体来说,物权法要求中国的登记机构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必要材料。

2、询问申请人有关登记事项。

3、如实、及时进行登记。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为保证登记机关更好地履行登记职责,物权法在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的基础上,又对其禁止从事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彡鈖赱辷筝 2024-04-15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

司令来拉 2024-04-01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专:

(一)登属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宝哥哥艺涵 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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