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带钥匙翻阳台回家坠亡邻居被判部分担责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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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法院判决合法合理。人命关天的事情总的有人负责,何况邻居的确参与了此事,应该存在一定的过错,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也应该给点。法院这莫判决相信大家都会理解。

华商报1月15日消息,楼女住户忘带钥匙,欲从4楼住户阳台进入家中时坠亡,其家人状告仨邻居。近日,法院判仨邻居承担5%的责任。去年6月21日上午,商南县金福湾小区9号楼304室女住户尹某未带钥匙,先后找到楼上404室简某、同楼层302室的杜某和住在同小区10号楼的亲戚樊某。尹某不听劝阻,坚持要从404室的阳台或卧室窗户下到自己家中,结果不幸坠楼身亡。

当这位女邻居因为忘记带钥匙 ,而想要从四楼直接进入自己的三楼,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作为邻居,应该制止,而不是帮忙。这种帮忙不是做好事的行为,也不能称之为热心肠,这就是好心办坏事。所以说遇事一定要冷静,不要什么忙都帮。因为忘带钥匙,铤而走险的事情,在我们生活中确实存在,有些只是没有出现意外而已。像这一次,这几个邻居就惹了麻烦。三个邻居和这位女士,在这次事件当中应该看作是一个主体,尽管你们是出于好心帮忙,但是你们的行为毕竟参与了此事,而且事情的损害后果和你们的行为有关,判决你们承担一点责任一点也不为过。

这位坠楼的女士,很显然这是他自己的主意 要承担事件的绝大多数责任。但是这个结果太严重了。也给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一个警示。遇到事情是要权衡利弊,三思而后行。家里也不可能就你这一把钥匙,等一等其他的家庭成员,或者是找个开锁公司,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蓝梦蝶朵丽卡 2024-05-10
表示看完这个新闻,宝宝受到了惊吓……人家自己不听劝阻摔下去,邻居反倒赔了十几万。让我想到了我们家以前也让邻居爬过去回家来着。
当时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女人,儿子儿媳又都去上班了,然后她和她老伴都没带钥匙,就和我们家里人说能不能从天台爬到他们天台那去,毕竟我们两家人的楼是握手楼,间隔也不是那么大,所以也就同意了。还好当时也没出什么事情,不然要是出了什么事情,那错的可能就就是我们家里人了。有些忙看来还真的是不能帮……
再说这事件的主人公吧,明明就是不听劝阻,怪到邻居身上还真是有点冤。要说当初就不答应她,又显得没有人情味,这以后邻里之间恐怕也产生隔阂;要说直接找开锁公司,又心疼那么点钱。可能有人会说,为了那几个钱把命赔了,也不值得。但是大部分的小市民都想着既然能爬过去的事情,为什么要白费钱。也正是因为抱着这种侥幸的心理,这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这是不是电视上演的某种情节:男主角明知心爱的人有危险,还是往死路上走,这时候一定有人来劝阻。经过男主向劝阻的人表明对心爱人的真心后,劝阻的人一定会给他某种道具去营救女主角,最后男女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现实不是偶像剧,现实是给了道具的人被罚钱,男主角摔死了,没有女主角,而给了道具的好友家里赔了钱,之后的生活勒紧裤腰带生活,过得比杨白劳还惨……至此,全剧终!
如果以后再遇见这种事情的话,千千万万不要心软,一心软,负责任的那就是自己了。他把自己的命不当命,不代表你自己不把自己的钱不当钱。这要是赔钱还好,万一连什么法律责任要你负,那也有理说不清了。
淡水氤氲 2024-05-05
再怎么着急也不能翻阳台回家啊,毕竟楼层很高。摔下去了就不是闹着玩的了。

谁都有忘带钥匙的时候,但我以前忘带钥匙,我爸妈都会告诉我,千万别自己冒然行动,出现意外就不好了。所以我每次没带钥匙就去邻居家坐会,或者在门外等着。

我有一次回家,家里没人我也着急,我家不是楼房是平房,我就想从后面翻进去,但想想还是算了,一个不慎摔着了就不好了,当然翻倒是不会摔死,但是一点危险都不想冒。可能是胆子小吧!

其实女的胆子没有男的大,一般这种冲动的行为是不会发生的,但是有人赞同或帮忙就不一样了,胆子或许会比男人还大。

此事件的女子,钥匙忘了,和邻居商量了,这种做法是好的,但是这邻居也太不靠谱了,竟然出了或者是赞同了女子的想法,还为其提供床单安全,这下不安全了。

要是邻居能不纵容她这种做法,估计女子也不会身亡,毕竟女子不是想自杀的,邻居劝导女子不要做这种危险的行为,或者寻求它路的话事情可以圆满解决。

我们也能在电视上看见,有人拿床单逃生的,很是结实,但是要有正确的打结方法,一般人打的结方法不对,很容易松脱,这次就是这样的,或者你有电影大片里的身手,一把拉住掉下去的人,或者什么都不用直接从阳台上跳到旁边的阳台。

所以奉劝大家一句,危险的事情自己不要去做,也不要让别人去做,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不为自己也要为关心自己的人。
rachelliu1 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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