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接收后才发现没有竣工验收报告的,可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承担责任以购买房屋合同的约定为主。
因为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表》已经交付房子的,包括房屋结构、房屋消防、房屋面积测绘等都还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最终验收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在向业主交房,已违背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15日内未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而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房屋是否验收合格的实质体现。因此,严格来说,具有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房屋方可交付使用。
但实践中,竣工验收备案表一般会因为某些情况而滞后,是否可以交房还要看购房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有竣工验收备案表方可交房那就必须要有此表,但没有此表的情况下,与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那么视为容忍了开发商的此行为。
但没有此表没法办理房产证,因此可要求开发商尽快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便能顺利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未能及时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造成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可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
人民网-达州一楼盘违规交房 业主怒控其五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