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四级
其中:
二级:
不允许漏水,结构版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权
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0.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任意100
㎡防水面
积不超过2处
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防水面积的0.2%,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
㎡,任意100
㎡防水面积不超过3处;其中隧道工程还要求平均渗水量不大于0.05L
/
(㎡.d),任意100
㎡防水面积上的渗水量不大于0.15L
/
(㎡.d)
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d),任意100
m2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