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版和外墙面的权防渗漏,为5年。《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
规定》规定的最低保修期为:1、屋面防水3年;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房屋于2005年12月31日竣
工,而开发商于2006年12月31日向买受人交房,则此时施工单位对屋面防水的剩余保修期为4年,规定中的3年低于该存续期,则保修期应为4年;如开发
商于2008年12月31日向买受人交房,施工单位的剩余保修期为2年,少于规定中3年的最低保修期,则保修期应为3年。买房人可与开发商协商延长保修
期,但开发商不得要求缩短保修期,其擅自缩短保修期的行为无效。只要有证据证明漏水情况发生在保修期内,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过了保修期,开
发商就不承担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