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和老婆今年都是35岁,长沙上班。自己农村出身老家北方的,老婆是湖南下面一个小县城的,婚前我首付三成在长沙买了套房。岳母70多岁,岳父已过世的。目前跟我们住一起。姨姐(老婆的姐姐)46岁,和我老婆是同母异父,离异过两次,目前无老公无工作无积蓄无房子,她女儿19岁,14岁的时候便生病辍学在家治病。她和她女儿又不愿意回乡下去住,他女儿一回乡下就脾气变大,病情加重,但是长沙又没有房子,只能租一个条件不好的房子,所以从12年开始隔三岔五的就来我们家住一段时间。(有时每两个月在我们家住半个月,要不每半年过来住两个月)。后来我首付了一点钱在小区作为投资买个了精装小户型,本来想租出去(可租1500元/月),现在姨姐和他女儿直接住那边了,姨姐由于小孩生病也上不班。姨姐女儿现在我家和她家随时想住哪边住哪边。老婆觉得这个是姐姐要帮忙并且可怜生病的外甥女,我们上班不在家岳母年也能过去串门。我认为救急不救穷,并且我们的两套房都只是个首付,马上二胎出来了也要钱,我父母都是乡下没有工作的我每个月才给他们几百块钱,却要替姨姐承担1500的房租,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头。我觉得凡事想开点,多给对方说的机会,多为对方着想、多一分谦让。家庭成员之间不要事事针尖对麦芒、和谐家庭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