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3层。
周六不办公,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上午9点-11点30 下午13点到16点30。
关于房屋的买卖流程:
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3.立契过户,缴纳税费: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有关税费。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
5.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扩展资料:
办理二手房过户需提交材料:
1.需要提供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需要提供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2.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需要提供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多1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买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