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脚手架工程量,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平方米计算;单项脚手架面积的计算,均按其投影面积计算脚手架面积。
二、建筑物如有高、低跨(层)且檐口高度不在同一标准步距时,分别按高低跨(层)计算计算脚手架面积,分别套用相应项目执行。
三、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闭路电视间、女儿墙等按搭设的脚手架,套用相应屋面檐口高度项目执行。
四、独立柱按周长增3.6m乘以柱高套用相应项目高度项目,柱高15m以内按单排计算,柱高15m以上按双排计算。
五、砌筑里脚手架,按内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围墙砌筑架,按砌筑里脚手架项目执行,围墙脚手架以自然地面至围墙顶面高度乘以围墙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围墙门所占的面积,但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亦不增加。围墙如建在斜坡上或各段高度不同时,应按各段围墙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围墙高度超过3.6m时,如双面抹灰者,除按规定计算该架工以外,还可以增加一道抹灰架。
六、安全过道,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架宽×架长)计算。安全笆,按实际封闭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实际采用封闭材料与标准不符时,不作调整。斜挑式安全笆按实际搭设的(长×宽)斜面面积计算。立挂安全网,按实际满挂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七、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八、烟囱、水塔脚手架按不同高度及不同直径以座计算,其直径按相应±0.000处外径计算。
九、倒锥形水塔、水箱,在地面架空预制,其四周外脚手架(包括斜道、卷扬机架在内),按相应的单项计算,高度以水箱顶面至地面的垂直高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