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2013:
6.2.18 感烟火灾探测器在格栅吊顶场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 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下方。
2 楼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大于30% 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1页上方。
3 楼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15%~30% 时,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根据实际试验结果确定。
4 探测器设置在吊顶上方且火警确认灯无法观察时,应在吊顶下方设置火警确认灯。
5 地铁站台等有活塞风影响的场所,楼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30%~70% 时,探测器宜同时设置在吊顶上方和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