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没有规定买多久可以在卖,可以刚刚买了就卖都可以了。
只要产权证的名字变更为买受人的名字了,那么想在想将房子卖掉都是可以的,只不过需要缴纳税费,办理过户的税费如下:
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征);
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二套房3%,买方出;
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
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
工本费:80元(买方出)。
扩展资料:
1.首先第一点就是买房前一定要业主提供租户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因为二手房在卖的时候租户有一个优先购买权。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呢,就是我们国家合同法规定,在合理的租房期限内,租客以同样的价格有权优先购买这个租的房子。而比租户更优先的只有房屋共有人和近亲属。
所以说咱在买房这个权利上是不如租户优先的,租户买不起房还好说。如果不巧租户也是个有钱的主,懒得搬家,直接把房子买下来,咱就麻烦大了。
所以我们买房前最好让业主提供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确保咱不会被截胡。
这是合理期限内还没办好手续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的。
如果已经办完房屋买卖手续了,但是咱们没有提前拿到这份声明,虽然不影响房子归我们的事实,但需要给租客留出一定的时间,一般是15天,等他自己搬走。
因为租客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我们不能硬赶人家走,如果租客真把咱告了,可能还存在一些赔偿的问题。
2.第二点就是交房时间。
如果不着急入住的话,可以等租客的合同到期了再收房,但是这种情况下记得要把房屋租金和押金的归属权,明明白白的写进合同。
因为虽然房子已经是你的了,房租和押金不是想当然就给你的。而且租赁过程中出了什么问题,也成了你和租客之间的问题了。
像开头说的那个朋友,为什么没有住进自己买的房子,问题就出在了这,没有把交房日期写进合同。没写就意味着口说无凭,难取证,咱维权也很麻烦。
这种情况最大的问题就是房客不搬,他是有租赁合同保护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法院也是支持租客的,让他一直住着。
咱顶多能找原业主要点赔偿,这就很麻烦了。
所以说如果咱买了出租的二手房又急着住,一定一定要把“甲方承诺在交房时间前清退租户”写进合同条款,具体时间要列的清清楚楚,这样才有合同效力,保证咱能搬进自己的新家。
另外,买房子是大事,咱真的赌不起卖家的善良,所有的承诺都要白纸黑字写下来,有了合同约束,我们自身利益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