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没有规定大于2.1米的门窗洞口必须设置构造柱。
具体设置规范:
1、按照抗震规范要求,构造柱主要设置于抗震墙中。
2、 120(或100)厚墙 当墙高小于等于 3 m时,开洞宽度小于等于 2.4m,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3、180(或190)厚墙 当墙高小于等于 4m时,开洞宽度小于等于 3.5m,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4、墙体转角处无框架柱时、不同厚度墙体交接处,应设置构造柱。
5、当墙长大于 5m(或墙长超过层高 2 倍)时,应该在墙长中部(遇有洞口在洞口边)设置构造柱。
6、较大洞口两侧、无约束墙端部应设置构造柱 ,构造柱与墙体拉结筋为2Φ6@500,沿墙体全高布置。
扩展资料:
一、设计规范
构造柱通常设置在楼梯间的休息平台处,纵横墙交接处,墙的转角处,墙长达到五米的中间部位要设构造柱。为提高砌体结构的承载能力或稳定性而又不增大截面尺寸,墙中的构造柱已不仅仅设置在房屋墙体转角、边缘部位,而按需要设置在墙体的中间部位,圈梁应设置成封闭状。
圈梁可以提高建筑物的整体刚度,抵抗不均匀沉降,圈梁的设置要求是宜连续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不能截断,不可避免有门窗洞口堵截时,在门窗洞口上方设置附加圈梁。
附加圈梁伸入支座不得小于2倍的高度(为被堵截圈梁的上平到附加圈梁的下平),且不得小于1000mm,过梁设置在门窗洞口的上方,宜与墙同厚,每边伸入支座不小于250mm。
从施工角度讲,构造柱要与圈梁地梁、基础梁一起作用形成整体结构。与砖墙体要在结构工程有水平拉结筋连接。如果构造柱在建筑物、构筑物中间位置,要与分布筋做连接。
二、抗震作用
以唐山地震为例:唐山地震后,有3幢带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且与圈梁组成封闭边框的多层砌体房屋,震后其墙体裂而未倒。其中市第一招待所招待楼的客房,房屋墙体均有斜向或交叉裂缝,滑移错位明显,四、五层纵墙大多倒塌,而设有构造柱的楼梯间。
横墙虽也每层均有斜裂缝,但滑移错位较一般横墙小得多,纵墙未倒,仅三层有裂缝,靠内廊的两根构造柱都遇破坏,以三层柱头最严重,靠外纵墙的构造柱破坏较轻。由此可见,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在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多层砌体房屋应按抗开裂和抗倒塌的双重准则进行设防,而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则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抗震构造措施。
黑龙江省的许多地区基本烈度为6~7度,位于这些地区的多层砖混建筑均需设防,抗震构造柱的设置是必不可少的。构造柱应当设置在震害较重,连接构造比较薄弱和易于应力集中的部位。其设置根据房屋所在地区的烈度、房屋的用途、结构部位、和承担地震作用的大小来设置。
由于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作用主要在于对墙体的约束,构造断面不必大,但须同各层纵横墙的圈梁连接,无圈梁的楼层亦须设置配筋砖带,才能发挥约束作用,关于抗震柱的设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作了详细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构造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