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须提供的材料
卖方:
1、产权证 (共有权证)、如做过公证委托的需带上委托公证书
2、身份证 、共有人身份证、 受委托人身份证
3、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看自身情况带证明)
4、户口册
5、土地证
6、完税凭证、购房合同
注:1、婚姻状况证明须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开未再婚证明带户口册、身份证,开离婚未再婚证明带离婚证、户口册、身份证,开丧偶未再婚证明带配偶死亡证明、户口册、身份证。
2、请认真核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是否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真实、有效。
3、有共有人则共有人及配偶须到场签字。
房屋交易过程中购房人所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如要增加共有人则带上共有人身份证
2、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一次性付清房款无需提供)
3、户口册
4、工资收入证明(一次性付清房款无需提供)
5、购房款、 购房时所须各种税费
注:1、婚姻状况证明须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 开未再婚证明带户口册、身份证,开离婚未再婚证明带离婚证、户口册、身份证,开丧偶未再婚证明带配偶死亡证明、户口册、身份证。
2、请认真核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是否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真实、有效。
3、有共有人则共有人及配偶须到场签字。
到房屋交易中心先查档、做公证买卖合同、缴税,交件。如果是按揭购房还要做抵押公证,卖方如果有共同共有人和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过户一天就可以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