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住房不临大街,防盗窗材质为不锈钢的,是紧挨着墙壁装的没有抻出墙外,却被告之要拆除,原因是要支持政府的美化工程,对此我认为:
对那些伸出墙外侵占空间和铁质生锈的防盗窗可拆除,而对没有伸出墙外的不透钢防盗窗则不必拆除.
市政府下令要拆防盗窗,为什么市政府宿舍楼的防盗窗不带头拆除?政府要老百姓接受并支持此项工作,为什么不起表率作用,而要先拿老百姓开刀?市政府白鹤园的防盗窗都伸出墙外少说也有800CM,大家说这样伸出墙外侵占空间又影响美观的,该不该率先拆除?
拆除防盗窗要浪费多少人力、物力,难道纳税人的钱可以如此随变让某些官员随意挥霍吗?如果株洲真有用不完的钱,为什么不在助学,扶贫,为农村老百姓修村道,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改解民生问题等方面加大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