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来条件:买自卖双方申请
二、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房屋登记簿、档案未记载共有情况的需提供);
6.完税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买方为被拆迁户的提供拆迁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拍卖成交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拍卖成交提供);
三、收费标准:
1、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3、存量房转让手续费非住宅的按交易额的1%收取,住宅每平方6元
4、查档费:100元/证
注:具体细节可以向沈阳房屋登记“96776”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