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情况,建议如下:
1.找物业商议之前的物业费减少一部分,比如只收版50%,从你权过户后全额交;因为房屋的使用费用,只针对现在的房屋所有人,再者说,你未到物业办理入户手续,根本就不是物业的服务对象,不让你进车是合理的,不给你水电使用也不违法,若你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物业去法院打官司,你也未必能得到支持,原因是,物业管理条例有规定,未使用房屋也必须承担部分物业费。
2.一般现在物业公司对这种情况,有多套处理方案,已经非常完善,在法律上已是经过多年的实践,因为只要是物业公司都会碰到多起这样的纠纷,你或许是第一次遇到而已。
3.既然是刚到这个物业,就与物业搞起来,估计你以后住在这里也不会顺心,对于正常人来说,多少会有隔阂。所以,真诚建议你以协商的方式处理此事,差不多就算了,何必把自己长期的住所搞得一团怨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