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事来关系上讲,这种行自为妨害相邻关系。换言之,不论造成伤害或是不造成伤害,相邻不动产方都有方便公共生活的义务。在小区里养蜂的行为在民事法律上,应当停止,理由在于有妨害之虞。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PS: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