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居住用地”是指独立式住宅集中、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并且专布局完整的用地,属独立式住宅的层数基本是3层或3层以下。
“二类居住用地”涵盖了分布广泛的以多层、中高层及高层单元式居住建筑为主、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的用地,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导地位。根据用地供应日趋紧张的趋势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以后建设3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因此,在“二类居住用地”中不考虑纳入3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主要是针对在工业区、仓储区和学校(尤其是大学)等功能区中配套建设的居住建筑物用地,主要容纳企业单身职工或学校单身师生员工 居住,这类居住建筑物往往作为工业区、仓储区和学校的附属配套设施出现。
四类和五类作为农村作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在这就不做介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