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房屋质量问题是开发商的责任,因此遭受损失也需开发商负责版.物业是服务居民的管理公权司,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是负责联系开发商,并无法对房屋质量负责.建议:
1.以书面直接告知开发商,要开发商限期处理.(业主与开发商有买卖关系)
2.将漏水情况拍照,并详细纪录发生日期,作为将来法律诉讼材料.
3.限期不处理,可以先将材料提供给电台.
物管起码也认定开发商管道没有弄好,这方面也要物管有个纪录,建方说按图施工并不代表质量就没问题.给建商的函,要记录详细的日期发生过程,描述情况,及所造成的损失,限期要求建商修复与赔偿,如果超时再发生更大的损失也要他负责,并声明将采取自救行为.(或曝光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