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发布消息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回则合理收取住宿费。答
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
扩展资料:
广东省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已经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实际情况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合理退减。具体办法为,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300天(每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学校根据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同日,浙江省教育厅官方微博“教育之江”发布消息称,将做好住宿费退费工作。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