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没有特俗约定,保修期为2年。
按照建设部2000年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回》的答相关规定,提供提到的质保期限分别是:(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
有上述国家法规规定,除开(1)、(2)、(3)、(4)项目之外的装修的装修工程,其质保期限为2年(如果双方有特殊的约定,其质保期限比国家法规规定时间更长,按照双方协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