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装修配合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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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哈政办发〔2004〕5号)》
(一)市区内职工(含离退休、临时工)按每人每月1.50元征收,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
(二)机关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1.00元征收。
(三)企业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0.50元征收,职工人数超过8000人的,每月最高缴费额4000元。
(四)饮食业按营业面积征收,2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5元;21至40平方米的每月10元;41至100平方米的每月2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20平方米不加收),每月最高缴费额4000元。
(五)商服业按营业场地面积征收,1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2.50元;11至20平方米的每月5元;21至40平方米的每月7.50元;41至100平方米的每月1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加收2.50元(不足20平方米不加收),每月最高缴费额4000元
Tequila1114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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