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在看,其实按估值进行征收房产税并设置起征点的可能性更大。专
一则按估值征收有属利于全国推广,控住一二线城市房地产,但对三四线城市影响小,因为三四线城市估值较低。
二则按面积征收相当于鼓励大家往市中心城区挤,即使你没有需求。但按估值征收,就不会出现这种避税手段,而是促进大家更加分散居住,而不是一股脑的往里挤。
因为同样的估值的免征估值房产,四环要比三环面积大,如果交通出行区别不大,你更愿意住四环。而且大商区在城中心,居住区在周边的模式是成熟城市的标准模式,既有利于商业充分发展,又可以像周边扩散发展,有助于形成城市群。越是大城市你越不会囤房,小城市囤房可能影响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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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则按估值征收更为公平,按套数征收就意味着可能三套40平的小房子比200平的大房子缴纳还多,意味着住在北京的你可能比住在武汉的我缴纳的少,而你享受到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却是我的几十倍。同在一个国,福利应该与缴税贡献匹配。
四则按估值征收避免人头数对税收的影响,促进生育、减少离婚率。按面积/套数来征收,通过离婚增户就可以避税。但是按估值来征收,是以人头算起征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