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版住所权,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在我国境内香港人卖房其应税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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