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外开窗,国家规范都是不宜或不应,但地方性的规范根据各地不同,有可能是直专接禁止的属。
例如:
北京市地方性标准《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摘要(该规程为北京市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BJ01-79-2004,自2004年5月1日起执行)
4.1.10建筑外窗宜为内平开下悬开启形式,中高层、高层及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严禁设计、采用外平开窗。(注: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高度超过100M时,为超高层。)
2.设计的时候确实可以设计成外开,但是审图一定会要求打回重改。
3.《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1)》.中10.4.2规定,多层居住建筑(小于等于6层)常采用外平开或推拉窗;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平开窗。当采用推拉窗或外开窗时,应有加强牢固窗扇,防脱落的措施。